0551-62789644
行业资讯
Industry informationhotspot
更多
总局通告3批次食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9-14发布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调味品等9类食品4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制品4批次,蜂产品40批次,酒类13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0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5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辽宁、上海、福建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上海、福建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关于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过氧化值
二、苯并[a]芘
|
|
|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287号
技术支持:上城网络